前几天,我曾经说过不再公开吹嘘格力电器了。后来有朋友虽然知道经常说错,依然希望我继续说。于是我就在我的微信订阅号上每天发一篇自己的心得。没想到,这几天那里的阅读量陡增,而且有不少破费打赏的读者。那里的阅读量,虽然比不上在微博和雪球,动辄几十万,有不少水分。可阅读量绝对真实,说明自己胡说八道,真有不少人喜欢。特别是今天听到昨晚马云的一句话:“大概任何国家都有1%左右的脑子撞坏的混蛋,如果我们多关注了1%,而忘掉了99%善良的人群,这是人类的悲剧和悲哀,所以我们并不在乎这些……你要想去找那些刺耳的声音,这世界上永远不缺,你要想听好听的声音,这世界也不缺,但是你要听的是内心的声音,未来的声音,那些呼喊救命的声音。”
这话说得太好了,我发自自己内心的声音,何必在乎别人如何说,如何想?于是我把今天在订阅号发的文章,继续转发到这里。继续说格力电器,这不算言而无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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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格力电器的股东,这些年公司为我创造了不菲的财富,现在海南住的房子就是格力电器帮我赚的。于情于理,我与公司有什么糗事,不该拿到网上来公开议论。我们知道,格力电器的空调品质过硬,有目共睹,这是得益于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的高超技术和工人精益求精工作。而公司的那帮坐在空调办公室的,管理公司证券事务的员工水平,实在不敢恭维。不仅业务水平差,而且工作态度也差。若是我再不说,可能就会惯坏这帮人,今后不知道给公司惹出什么幺蛾子来。我希望公司有人,特别是董明珠能够看到,好好敲打一下这些人。
我先不说这次公司违规拖延披露公司前十大股东信息的事情,而是从我与公司证券部门初次打交道的2013年说起。
过去我一直知道,格力地产是格力电器前十大股东之一。
可有一天我阅读格力电器2013年一季报时,突然发现前十大股东名单中,格力地产不见了。
这是匪夷所思的事情,格力地产是格力集团的孙公司,有着关联关系的一致行动人,怎么可能自己不声不响就走了呢?好在格力地产也是上市公司,于是我去上交所网站查格力地产公司公告,不见有减持格力电器的相关信息。为慎重起见,我又给格力地产公司打电话,问询是不是减持了格力电器。得到的答复是没有减持。
因此,我给格力电器证券部打电话,问怎么格力地产从公司前十的股东名单中消失了?公司工作人员态度十分傲慢,公司公告没有就是没有,别问为什么。一般人肯定会被她唬住。可我有备而来,哪能被她糊弄了。于是我告诉她,格力地产也是上市公司,信息很透明,如果减持了格力电器股票,会披露相关信息。再说我与格力地产公司联系了,人家确认没有减持格力电器。她没词了,说查了以后再答复我。改天我再问公司,这回老实了,换了一个人给我解释,说是格力地产的股份被质押,所以漏披露了。等出半年报时再补充上去。这是我第一次与格力电器证券部工作人员电话打交道,见识的就是这水平。
今天若是再看这件事,更像是一个笑话了。如今珠海明骏和董明珠持有的格力电器股份都被质押了,公司敢在披露前十大股东信息时,把它漏掉吗?
公司2016年,搞的那次收购银隆新能源流产的事情,大家都比较熟悉,我就不多说,只说一句。若是当时公司交给股东大会表决的,那几十项要分别投票的议案设计科学一点,不把中小股东弄晕了,能不通过吗?事实,不仅公司中小股东晕,公司自己也晕,甚至深交所都晕。最后深交所不得不发问询函,问公司这个收购议案,在股东大会上到底是通过了,还是没有通过呢?这就是公司证券业务不精,给公司发展造成的恶果。最后迫使董明珠不得不自己私人掏腰包去投资银隆,以维系格力与银隆的新能源合作关系。
再说一个2017年的事情。那一年3月公司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可恰逢董明珠因要在北京参加人大会议,不能回珠海。于是,公司证券事务部门想当然办事,公告通知把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定在北京的一家酒店。我见公司公告后,当即给公司打电话,告诉公司这样做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赶紧改正。可公司工作人员态度十分傲慢,不予理睬。没有办法,我只好向深交所投诉。结果公司收到深交所的问询函,老实了,乖乖承认错误,还是改到珠海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也许不知道,我之所以很在意这个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地点问题,是有故事的。十多年前,宝钢要增发融资,需要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而公司小股东抵触情绪很大,若在上海召开大会,当地的宝钢的小股东数量众多,显然难以对付。
现在股民可能不知道,当年上海的小股民喜欢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因为当时上海的上市公司开股东大会,向参会股东发礼品是个惯例。因此不少市民,哪怕卖了100股公司股票,也会坐着公交车去公司参加股东大会,目的就是领礼品。不给礼品或不满意就闹场。
于是,公司想了个绝招,把股东大会定在青岛召开。请了一帮基金经理去投票,自然顺利过关。那时股东大会还没有网络投票,公司在青岛股东大会也无规可违,中小股东一点办法也没有。当时我也只能在网上键盘谴责,发泄一下而已。
因此,后来证监会修订股东大会规则征求公众意见时,我就举宝钢的例证,要求在规则中限制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不能让公司由着自己兴致,任意选择股东大会召开的地址。果然,证监会采纳了我的建议。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对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做了如下限制性规定:
可是,格力电器公司吃了问询函,不是真心改正,而是想办法怎样摆脱束缚。因此,最近公司在修改公司章程时,继续违背证监会股东大会定下的原则精神,将公司章程中有关选择股东大会地址的问题,做了如下修正:
当时我就给公司打电话,指出公司这样修订是违背证监会的股东大会规则精神的,不能把规则允许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变成了”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其他具体地点”。若是这样,公司不是可以在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将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放在任何地方而没有了限制,乃至可以通知到月球上去召开股东大会了?但是,公司不听我的意见,依然照此修改了公司章程。当时我本来想揪住不放,继续向证监会去投诉,要求公司改正的。后来想想,算了,放公司一马。因为时过境迁,现在由于有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渠道,去不去现场参加股东大会,没那么重要了。
再说一个去年的事情。大家一定还记得,董明珠说用格力一款电饭煲做的饭,糖尿病人可以敞开吃。被人抓住把柄,惹了不少麻烦。其实在此之前,董明珠刚开始讲,知道的人还不多,影响还不大时,我就注意到这件事可能会被人抓出破绽,被利用来攻击董明珠和格力虚假宣传。于是我通过深交所的互动易平台和格力电器官方微博私信留言,要求公司工作人员去提醒董明珠不能这样说。
显然公司底下的工作人员,没有把我的意见转达给董明珠。否则,董明珠不会继续那样说,引发舆论风波让董明珠和格力电器的形象都受到伤害。
接下来就说最近这次公司宣布回购方案后,应该五个交易日内披露最新公司前十大股东信息的事情。上市公司回购细则规定很明确
A股市场进行了回购的公司不少,去年的中国平安和今年的美的集团,都是按照规则要求,在披露回购方案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司前十股东信息的。我怕公司第一次回购,不熟悉业务,特意在15号星期三上午给公司打电话,提醒公司不要忘记这事。当时接电话的人,口气很大,说我们就是干这事的,怎么会忘记?很不屑的口吻。
可是,当我昨天早上依然未在交易所看见公司披露后,给公司打电话时,接电话不知道是什么人,居然说公司不需要披露前十股东名单。后来我说明规则,换了一个人接电话。这个人大概懂点业务,没说不需要披露,但依然坚持说还没有到必须披露的截止时间。我给她理论,她说不过我,干脆直接把电话挂了。
其实在给公司打通电话之前,我已经给深交所打了电话,与深交所工作人员沟通过披露时限的问题。当时工作人员对我的解读是认可的。答应反馈给相关部门处理。
大凡有点语文知识和法律常识,都应该明白“披露回购方案后五个交易日内”这句话的含义和定性。民法意义上的“内”,即是“以内”的意思,否则就会表述为“外”,或者“以外”。内即都包含本数在内,外则不包含本数。内外有别,绝对不能混淆。
比如说这次格力电器的回购方案,实际上是4月12日,当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但是公告落款的时间是4月13日。这与法院的判决书不同,法院判决书哪天宣告,落款日期就是哪天,绝对不会落款为第二天。所以,收到一审法院判决书后,可以剔除一天,从第二天开始计算时限,决定哪一天是允许二审上诉的最后时间。而证券市场是绝对不能像法院判决书那样计算时限。回购规则之所以定在五个交易日内,意即要在一个工作交易周内完成披露。事实上,A股实行了回购操作的公司不止一家,都是在回购方案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披露公司前十股东信息的。为什么格力电器就要例外,要超过五个交易日披露呢?
对于交易所是否会网开一面,放格力电器一马,我不确定,毕竟不是太大的原则问题。记得格力电器有个倒霉的董事,因为提前两天卖出公司股票而形成短线交易,最终交易所并未放过他,而是罚款又通报,他也被迫辞掉了公司董事职务。如今这事,还是交给深交所去定夺。我只想问一句公司那些人,早一天披露公司前十股东信息会死吗?可见公司证券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工作有多拖沓,董明珠真该好好修理这个部门了。
最后说说格力电器昨晚披露的前十大股东信息。
看过这个公司前十股东名单,我就感觉中国A股市场的制度缺憾和尴尬了。格力电器的第一大股东居然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这个公司能够代表谁来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力?它只是一个中介登记结算机构而已。对其名下的格力电器股份,它没有任何受益和处分的权力。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目前这个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格力电器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5.21%,其中有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格力电器的股份达到了公司总股份的5%吗?我一直臆测类似巴菲特或是芒格这样机构大鳄投资者,可能已经已经通过深股通渠道买入了格力电器,虽然是句玩笑臆想,谁又能否定我,拿出证据来证明没有呢?如今看了公司披露的这个公司前十股东信息,我们依然是一头雾水,谁知道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那些格力电器股份,它的实际持有人是谁呢?过去没有深股通时,外资通过QFII或者RQFII形式买入格力电器,有名有姓。如今好了,全蒙在鼓里了。怪不得过去格力电器前十大股东名单不缺外资机构名称身影,如今几乎都不见了。莫非都转到深股通去倒腾了?
昨天,深股通又增持了格力电器554万股,增持均价高达55.16元,远高于昨天54.89元的市场成交均价。可昨天格力电器股价却是下跌的,显然是内资持有者在抛售。
我看了一下,昨天买入格力电器最多的席位,居然是近来减持格力最多的同一个席位大摩。席位名相同,买入的人未必相同。具体是谁,只有天知道。我们只知道,外资通过深股通持有格力电器的数量,越来越多,成了格力电器的第一大股东。不知道A股中,还有哪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深股通或沪股通外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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